如何办理留学生学历认证?
2016年7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布了新公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取消相关事项证明的公告》,里面有几项与学历认证有关的内容。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中,国外院校成绩单不再作为必需材料,并取消以下证明:
1. 取消转学分学习经历证明。
2. 取消学信网学籍注册证明材料。
3. 对申请港澳地区学历认证的申请人,取消港澳地区出入境记录证明。
4. 对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获取外方证书的申请人,取消合作办学中方学校开具的学习经历证明。
5. 对留学期间在国内有实习经历的申请人,取消实习证明。
6. 对俄罗斯及古巴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取消预科证明及录取通知书。
7. 对欧洲部分国家留学的认证申请人,取消留学期间的居留卡及其它留学期间居留证明。
需要注意的是:成绩单虽然不再作为必要材料,
关于学历认证
学历认证工作旨在落实中国政府的留学政策,促进教育国际交流,履行中国在有关国际公约和双边(多边)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同时,也为了满足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高等教育文凭获得者在中国升学、就业及参加各类专业资格考试等实际需求;并为中国境内用人和招生单位鉴别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高等教育文凭提供依据和相关咨询意见。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主要内容
1. 鉴别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颁发机构的合法性;
2. 甄别国(境)外大学或其它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具有学位效用的高等教育文凭的真实性;
3. 对国(境)外学历学位与我国学历学位的对应关系提出认证咨询意见;
4. 为通过认证评估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出具书面认证证明(简称“认证书”)。
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范围
1. 在外国大学或其它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2. 在经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所获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在经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中国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学习所获国(境)外高等教育文凭;
3. 在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大学或其它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在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大学或其它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士以上(含学士)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
以下国(境)外机构颁发的证书暂不在学历学位认证范围内
1. 参加外语培训或攻读其它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获得的结业证书;
2. 进修人员、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和博士后研究证明;
3. 国(境)外高等院校或其它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预科证明;
4. 国(境)外非高等教育文凭、荣誉称号和无相应学习或研究经历的荣誉学位证书;
5. 未经中国政府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办学机构(项目)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6. 通过函授、远程教育及网络教育等非面授学习方式获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7. 国(境)外各类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证书。
办理学历认证申请流程
为了便捷所有需要办理学历认证的同学,现在流程已经精简啦!所有学历学位认证申请人均可享受快捷申请服务模式,即在线提交认证申请时,仅需上传认证申请所需材料的电子版。在申请人提交申请并支付相关费用后,可直接进入认证程序,无需再到验证机构递交纸质申请材料。
第一步:从2019年6月28日开始,学历认证需要登录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新系统,注册个人账户,在线填写认证申请,上传认证申请材料。(之前已经进入认证评估流程的申请人,认证评估工作仍将正常进行。在旧版系统中提交的申请,还需在旧版系统中查询进度及申请后续服务。旧版认证系统不再接收新认证申请。)
第二步:在认证系统内,中国内地居民注册用户将需通过全国统一身份实人认证,获取出入境记录。之后上传申请材料,在线支付认证费用。
第三步:申请人可登录系统查询认证进程及状态。
第四步:认证完成后,认证结果将以电子证照形式发布,不再提供纸质认证结果。详情请查看《关于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服务取消纸质认证结果的通知》
办理费用
留服中心依据国家有关部门确定的收费标准向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者收取认证费用。收费标准为360元人民币/份。【参考来源】
缴费方式
认证申请者只需使用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借记卡或信用卡均可),即可进行在线支付,支付流程按系统提示。
缴费标准
1. 学历学位证书认证费:人民币360元/件。
2. 退费详见《退费须知》。
其它注意事项
这个学历认证不是国家强行要求的,是自愿选择办理的。如果你回国就要找工作,那建议最好尽早办理学历证明以免影响入职。更多信息也可以登录留学政务服务大厅,并阅读官方常见问题和查看系统使用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