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秦梦迪>日志

相似顾问推荐

秦梦迪
欧亚部前期主管

  • 常见问题

我接受并同意 《用户服务条款》《隐私权相关政策》

提交
输入您的意向国家、阶段
免费申请留学资料
  • 意向国家/地区:
  • 意向阶段:
  • 就近城市:
  • 您的姓名:
  • 您的电话:
立即免费申请
首页| 企业文化| 联系我们| 加入我们| English website| 微博:新浪| 投诉建议|
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备05067667号 ©版权所有: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留学评估

免费留学评估

免费获取
扫码关注

关注新东方前途出国

新东方前途出国公众号
免费留学评估 为您合理规划 助力留学
免费获取

秦梦迪欧亚部前期主管

澳门研究生申请
更多详情

澳门留学条件 

【澳门本科留学条件】 

一、报读学生必须符合中国政府有关赴澳门就读的规定;

二、必须有 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苏省、辽宁省、四川省、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山东省、陕西省、河南省、江西省、贵州省、云南省、安徽省、山西省、河北省、黑龙江省及吉林省 的户籍;

三、必须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澳门六所高校都招收内地学生就读其本科课程)

【澳门研究生留学条件】 

一、户籍要求:

1 .若申请人为应届本科毕业生,其现户籍地(即报名时之户籍地)及原户籍地(即入读本科前之户籍地)皆必须属于以下二十五省市及自治区: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苏省、辽宁省、四川省、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山东省、陕西省、河南省、江西省、贵州省、云南省、安徽省、山西省、河北省、黑龙江省及吉林省。

2 .若申请人为往届本科毕业生,其现户籍地(即报名时之户籍地)必须属于上述二十五省市范围内。

二、申请要求:

1 .申请人须获得与报读课程相关之四年制本科 / 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

2 .申请人学士学位毕业总平均分达到相等于 C* 或以上之成绩。

3 .申请人必须具有报读课程所要求之语言能力,一般是雅思 6.0 或以上,也认可大学英语六级成绩。

  • 相等于 4 分制 GPA 之 2.5 或以上, 20 分制之 14 分或 100 分制之 75 分或以上。

成功被录取的应届学生只获临时录取,待取得本科 / 学士学位毕业资格及总成绩达到有关学院的要求后,将获正式录取。

(只有澳门大学、澳门科技大学、澳门城市大学这三所学校可以接受研究生申请)

分享
请秦梦迪老师帮我评估
  • 您的姓名:
  • 手机号码:
提交

京ICP备05067667号
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电脑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