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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部前期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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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梦迪欧亚部前期主管

香港留学期间如何兼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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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留学期间可以兼职或实习吗?

   修读经本地评审的全日制学士或以上程度学位课程的非本地学生(不包括交换生),只要修业期不少于一个学年,便可从事实习工作,但必须严格遵守以下条件﹕

  1、拟从事的实习工作必须与专业/学科有关,并且在新生获校方录取时或旧生申请延长逗留期限以继续学业之时,经大学预先安排或批准;

  2、实习工作为期最长一个学年,或占有关全日制学位课程正常修业期的三分之一时间,两者之中以较短者为准;

  3、非本地学生在正式注册为院校的学生并开始正式上课之前,又或者已修满学分完成学位课程后(例如刚修毕最后一年课程),不可进行实习工作;

  4、上述非本地学生(重申:不包括就读本科基础年课程的学生、交换生及来港短期就读的学生)也可从事下列工作:

  · 受聘于香港教育学院,于校园兼职工作,每星期不超过17小时

  · 暑期工作(限于每年六至八月期间)

  · 实习、校内兼职及暑期工作的具体内容及规定,应以入境事务处向个别学生发出的“不反对通知书”(NOL)内注明的条件为准。详情请浏览香港入境事务处网页(www.immd.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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