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学法学硕士
香港大学的法律硕士课程是一个竞争激烈的课程,专为在全球优秀大学攻读法律学位而取得优异成绩的人士而设。许多来参加这个项目的人已经拥有非凡的法律经验和研究生学位。所有人都精通英语,还有许多人精通其他语言。该课程为学生提供最大限度的灵活性,让他们在一个友好、吸引人、国际化的环境中发展自己的法律兴趣和专业知识。
根据本学位及课程的规定,学生须修满72学分,包括最高学分。学生可从下列个别法律领域的课程大纲中选择课程,也可从任何特定学年的任何专业课程中选择课程,但在任何情况下,每个专业课程的课程不得超过五门。
申请要求:
(1)保持一定程度的法律至少二等荣誉学士或同等资格接受大学为此目的;
或
(2)获得英格兰和威尔士的共同专业考试或共同这所大学的专业考试证书,只要在这两种情况下一个二等荣誉学位或同等资格标准的这所大学或其他类似机构接受为此还获得;
(3)申请人如持有香港以外大学或同等院校的资历,而该院校的教学语文及/或考试并非英语,则须符合学院的英语语文规定,应考下列其中一项认可英语考试:
(i)外语水平测试(托福)-成绩593分或以上(纸面测试)或97分或以上(网面测试);
或
(ii)国际英语语言测试系统(雅思)-总分7分或以上,无分测试低于6.5分;
测试成绩报告被认为是有效期为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