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留学生落户上海政策解读
与以往的落户政策相比,最新出台的政策放宽许多,来为大家解读一下新旧之间有何异同。
一、单位要求
变动:不变。
注册资金大于100万。
注册地在上海。
总公司分公司形式,仍遵循旧政策,缴费主体必须是上海单位。
二、学历要求
变动:放宽。
(榜单变动:认可QS排名前500、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500,但仍需要人社局确认后发布为准,往年新增院校名单于1月份公布)
一倍基数:
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双一流本科+境外榜单硕士。
非双一流本科+境外榜单硕士。
境外本科+硕士。
境外榜单本科。
1.5倍基数:
非双一流本科且境外非榜单本科。
HND/专科起点+境外硕士。
(如最高学历为合作办学的本科,对境外时间有所要求,境外时间要超过2年,之后再按照学历背景判断属于1.5倍还是1倍)
(创业落户:新增需要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要求,但不对社保基数做限制。)
三、政策条款
变动:放宽。
回国后首份工作不在上海,但是之后在2年内到上海工作纳税,同样可以落沪。(可解释为不构成异地社保个税,但来上海工作后,不可再产生外地社保个税)
毕业后待在境外,仍需要提供工作证明和纳税证明;(根据签证类型)
待业期:视审核标准决定。
劳务合同需要签订2年以上,申请时,合同剩余有效期要大于3个月。(派遣人员原则上不属于申办范围)
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男55女50)
四、政策福利
在境外获得科技、技术、工程和数学等紧缺急需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就职于”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的用人单位,不受社保个税基数限制,累计6个月直接落沪。
企业高管、高校副教授以上、或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留学人员(比较模糊,没有详细界定),全职来本市工作后可直接申办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