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开始申请啦~
11月18日,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通知:2021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正式启动。此项目在自费
留学人员较集中的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34个国家实施。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于2021年12月20日至
2022年1月20日按要求提交申请。
根据通告,2021年度项目进行了以下调整,一起来看看吧!
奖励规模变化
2021年度计划奖励650人,较2020年增加了150人。且其中“特别优秀奖”
由以往的“不超过10人”调整为“不超过20人”。
奖励对象分类变化
A类(600人):在外学习人员
1. 持有中国有效护照;
2. 正在海外攻读博士学位2年级以上的人员;
3. 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 品学兼优
B类(50人):拟回国工作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即将完成博士后的研究人员
1. 持有中国有效护照;
2. 应届博士毕业生:于2021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期间在海外取得博
士学位,并计划归国工作的人员,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 即将完成博士后的研究人员,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后, 继续博士后的
研究,并在2021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的研究,并且计
划回中国工作的研究人员。报名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 确定回国工作。
5. 品学兼优。
(此类别为2021年新增加的奖励对象。)
奖励金额设置
A类奖学金数额标准为每人6000美元,特别优秀奖为每人10000美元,这一项与往年的奖励金额无区别。
B类为新增奖励对象,奖学金数额标准为每人10000美元,与A类特别优秀
奖的奖学金金额相同。
申请资格说明
2021年度的申报资格调整为“本年度有A、B两个类别,每个申请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别,请认真对照实施细则申报要求,结合自身情况选择申报。”
需特别注意,以下情况不予受理:
1.曾获得该奖学金;
2.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申请材料调整
对于A类奖学金申请,“导师推荐信”调整为选交材料,对推荐信的时效性和打印信纸做了要求,而在语言(尤其非英语)、提交方式等方面没有
详细要求。
B类参照A类材料要求的同时,结合B类申请条件的“已确定回国工作”要求,额外增加了“与国内单位签署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协议”。
2021年度的“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将计划回国工作的海外应届博士和博士后群体纳入奖励对象,并围绕奖励对象做了较大的政策调整,以鼓励广大海外人才回国发展。
未来国家对于留学人才的需求会随着不断的发展越来越大。前段时间“新发展阶段的留学人才培养”一文的发布,也更加表明了国家对于海外留学人才的重视。国家发出这些积极的信号,也是让想要远赴海外的学子明白,无论如何,祖国都支持大家的留学梦。
祝愿出国留学的中国学子们,不忘初心,学业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