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苏州市留学生归国优惠政策
对于苏州,大家最熟悉的莫过于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这句话了。然而,苏州不仅是闻名天下的古韵城市,有着让人流连忘返的园林风景和底蕴丰厚的传统文化,也是一座极具现代化发展活力的城市,在全国城市GDP排名中一直名列前茅,领先于很多省会级城市。
在苏州,这里有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纳米技术、人工智能等四大先导产业;这里有微软、华为、协鑫、欧莱雅等全球领先企业的基地;这里有中科院、牛津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等知名机构成立的科研院所,这里也是人才发展的天堂。能在这样一个花园城市中生根发芽开花,还等什么呢?快随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来的早不如来的巧!今年3月,苏州市政府发布了《市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公布了非常利好的落户政策,于2020年5月1日期开始实施。
有来苏就业意愿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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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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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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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今年苏州市也加快了招才引智的步伐,搭建了高端网络引才平台“云集苏州·创盈未来”,汇集了苏州市的人才计划政策供大家查阅,例如:
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
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
姑苏高技能人才计划
姑苏教育人才计划
姑苏知识产权人才计划
“海鸥计划”柔性引才
姑苏科技创业天使计划
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例如在苏州工业园区,当地政府也出台了人才优先购买商品住房的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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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园区范围内新取得预(销)售许可(备案)的单套建筑面积16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不少于其总建筑面积60%的房源,优先出售给符合条件的园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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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园区人才办认定的特殊人才,可以提出申请优先购买单套建筑面积超过160平方米的商品住房。
只要满足以下申请条件,即可申请优先购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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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园区就业、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12个月及以上,个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无自有住房且1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本科和硕士人才,以及在苏州大市无自有住房的博士、园区人才办认定的高层次紧缺人才和特殊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