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生活少不了,这张卡片很重要哦!
“在留卡”由日本入国管理局发放,是针对在日本中长期停留的外国人的一种证件,上面有上陆许可、在留资格的变更许可、在留期间的更新许可等和在留相关的事项。在留卡上的内容还包括持卡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别、国籍·地域、居住地、在留资格区分、在留期间、就劳可否等基本信息,相当于外国人在日本的“身份证”。
在留卡有什么用?
在办理银行账户、手机业务、租房、考试等事项的时候都需要出示在留卡,也有可能在路上遇到警察要求出示在留卡的情况。
随身携带义务
根据日本法律规定,外国人有携带和出示在留卡的义务。如果没有携带的话会被处以20万日元以下的罚款。而且可能会被怀疑是不法滞留者。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还是需要保管好在留卡,随身携带。
在留卡返还义务
以下几种情况下,需要返还在留卡:
1. 不再进入日本的出境情况
2. 进入日本后出国,但是无法回到日本的情况,需要将在留卡寄到专门接受在留卡的“返还邮送地址”。
备案义务
在留期间,如果转职、退职、转校、退学、离婚、分居、去世,必须在14日内向入国管理局备案。如果转校、退学一定要马上带在留卡或寄送在留卡去入国管理局。
怎么取得在留卡?
日本新“入管法”规定,外国人在登陆机场和港口的时候,向其发放“在留卡”。如果无法在机场和港口拿到在留卡,可以在入国后再发放。
能够发放“在留卡”的机场包括成田、羽田、关西和中部四大机场。通过其他机场和港口进入日本时,会在护照上盖上“登陆许可”,印章旁会写有日后发放此卡的要点。不论是在机场还是日后拿到“在留卡”,都要向(市区町村)役所申报居住地。已有“在留卡”的,役所会在卡片背面写入居住地,而日后发放的,役所会将信息传送至法务省,法务省根据信息制作“在留卡”邮寄回来。
在留卡的遗失、重新发放和内容变更
在留卡遗失、被盗或在留资格等内容发生变化时,需要在14日内向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局申请再发放,办理新的在留卡。
当变更居住地时
搬家的时候,需要向旧居住地的市区町村提交转出申请,获得转出证明书,并在14日内向新居住地的市区町村提交转入申请,在在留卡内登记住所地址。回国时也需要提交转出申请。另外,因为国民健康保险证也是市区町村发放,所以要和转出申请一起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