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澳大利亚各州、各领地办理机构
· 留学院校位于首都地区、北领地、西澳州或南澳州的同学需通过中国驻澳大使馆教育处办理。
地址:6 Dalman Crescent, O’Malley, ACT 2606
电话:02-62864351
· 在新南威尔士州留学的同学通过中国驻悉尼总领事馆教育组办理。
地址:19 Anzac Parade, Kensington, NSW, 2033
电话:02-96621723
· 在维多利亚州和塔斯马尼亚州留学同学需要通过中国驻墨尔本总领事馆教育组办理。
地址:14 Selborne Road,Toorak,VIC 3142
邮箱:melboffice@gmail.com
· 在昆士兰州留学的同学需要通过中国驻布里斯班总领事馆教育组办理。
地址:Education Section Consulate-General of the P. R. China in Brisbane,PO Box 12126, George Street, Brisbane, QLD 4003
电话:07-32106509-244
以新南威尔士州为例,为大家介绍一下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所需要的各项材料及流程。
驻悉尼总领馆教育组为在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留学并获得大专以上(含大专)学位的中国留学生、进修六个月以上的博士后、访问学者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每个申请人的全部在澳留学经历只能办理一份《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澳最终学历、学位是在新南威尔士州获得的才能到悉尼总领馆教育组办理。
自2014年起,回国后办理学历学位认证已经不需要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一般来说,大城市落户、报考公务员、部分高校和企业招聘、购进口车部分免税等可能需要该证明。除了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人员,该证明不是留学人员回国前必须办理的手续,可根据个人实际需求办理。
1. 办理时间
每周二、周四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2. 办理方式
提前在:
http://www.lxgz.org.cn/SAonline/sydneyAdmin
完成网上注册(请见下图),根据系统要求,完整填写基本信息、回国人员证明材料、预约办理日期,到教育组现场办理(包括委托他人现场办理),不接受邮寄办理,一律免费。现场查验材料,材料齐全可当场取证。
重要提示:
为了减少大家排队等候时间,教育组从2018年10月4日起,留学回国证明按预约日期办理。办理留学回国证明者,务请在注册系统中预约上门办理日期,并根据预约编号,选择合理的时间到达教育组并排队办理。一般情况下
01-20号,13:50到达,
21-40号,14:45到达;
41-60号,15:40到达;
61-80号,16:30到达。
毕业集中时段(每年6月底-8月底;12月-1月),教育组会采取放大预约数量、增加办理人员、增加开放天数、提前办理时间等方式来满足办理需求,请大家务必在上门办理前到教育组网站(http://www.edusyd.org/)查询大致的到达时间。
3. 办理地点
19 Anzac Parade, Kensington, NSW, 2033 (离新南威尔士大学UNSW比较近)
4. 交通方式
从悉尼Central Station乘坐393或395,从City乘391、392、394、396、397、399或L94到Peter's of Kensington下车,往回走200米即到。
5. 申请材料
不同身份、不同情况申请人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所需材料有所不同:
一、申请人持学生签证、旅游签证、E类过桥签证:
1. 有效护照原件及首页复印件;
2. 有效签证复印件;
3. 完成信Completion Letter或者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 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客票打印件;
5. 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相关证件原件(如委托他人办理)。
二、申请人持TR、PR签证、A类或B类过桥签证:
1. 有效护照原件及首页复印件;
2. 有效签证复印件;
3. 完成信或者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 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客票打印件;
5. 回国工作的正式劳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期至少一年,合同双方签字、盖章);
6. 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相关证件原件(如委托他人办理)。
三、申请人已无澳洲有效签证:
1. 有效护照原件及首页复印件;
2. 最后所持签证复印件:在办理证明现场用手机登录“澳大利亚移民局签证在线查询系统”证明出示的签证为申请人持有的最后一份签证;
(https://online.immi.gov.au/evo/firstParty?actionType=query)3. 完成信或者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 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客票打印件;
5. 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相关证件原件。
四、地方公派或自费访问学者、博士后(访学半年及以上):
1. 有效护照原件及首页复印件;
2. 有效签证复印件;
3. 邀请信原件、复印件;
4. 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客票打印件;
5. 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相关证件原件(如委托他人办理)。
五、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人员:
详见中国驻悉尼总领馆教育组官网(http://www.edusyd.org/)“公派留学”栏目。
常见问题解答
一、 如果不能提供护照、学位证书或完成信的原件怎么办?
答:可以用国内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原件代替。
二、持TR、PR签证或A类、B类过桥签证,回国前还没有国内劳务合同怎么办?
答:可以先到教育组查验除劳务合同之外的其他材料,等拿到国内劳务合同后本人或委托他人继续办理。办理时须将之前查验并盖章的所有复印件以及补充的劳务合作原件、复印件一并带过来。查验过的材料不需要再次提供原件。
三、如果没有纸质版的完成信原件怎么办?
答:可以在办理现场通过手机打开电子版的完成信给工作人员验证。必须是学校官方邮箱发给申请人的,从申请人的邮箱打开,不能通过他人转发。打印一份给工作人员存档。
四、留学结束、回国之前还没有拿到完成信怎么办?
答:可以先到教育组查验除完成信之外的其他材料,等拿到完成信后本人或委托他人继续办理。办理时须将之前查验并盖章的所有复印件以及补充的完成信原件、复印件一并带过来。已查验并盖章的材料不需要再次提供原件。
五、以前曾办理过在澳《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怎么办?
答:须将之前办过的《证明》原件退回,将留学经历合并开到新的《证明》上。
六、之前在悉尼办理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丢失了怎么办?
答:申请人本人提供《丢失声明》原件,说明情况,申请重新补办,并注明“因此带来的不良后果由个人承担”。申请人本人签字。
七、委托书格式和内容有什么要求?
答:委托书格式不限,将委托事宜、委托人及被委托人个人信息及双方证件号码写清楚,被委托人须在办理现场出具委托书中提到的证件原件。委托书需要提供原件,并由委托人本人签字。
八、留学期限指的是什么?证书名称是什么?
答:留学期限指的是从正式读学位到拿到学位完成信的时间段。不包括语言和预科。证书名称指的是学位名称,例如商科学士、工程硕士。
九、回国后委托他人前来办理,已找不到当年的机票怎么办?
答:可以用国内公安机关或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原件代替回国机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