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短期来韩外国人集中隔离对象调整通知-新东方前途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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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短期来韩外国人集中隔离对象调整通知

    2020-04-05
                                      关于短期来韩外国人集中隔离对象调整通知

     

       韩国政府自41日起调整检疫体系,要求所有入境人员必须实施14天的居家或集中隔离,来韩长期居住的外国人需居家隔离14天,而来韩短期停留的外国人则要求必须进行14天的集中隔离。对此,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和歧义,现就集中隔离对象范围和例外情形做如下调整,敬请参考。

     

       原则上,短期来韩外国人除持有韩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免除隔离确认书》的特殊情况外,一律实施集中隔离,未出现异常症状者也不例外。但能够证明与被允许居家隔离的韩国公民之间存在亲属关系,则可允许居家隔离。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允许由集中隔离转为居家隔离

     

    1.集中隔离者为韩国公民的配偶

     

    2.集中隔离者为韩国公民的直系卑亲属

    只限于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以隔离当日为准)

     

    3.集中隔离者为具有长期居留资格的外国人之配偶

     

    4.集中隔离者为具有长期居留资格的外国人之直系卑亲属

    只限于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以隔离当日为准)

     

    申请适用集中隔离例外规定者,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亲属关系证明>或者外国政府出具的相当于亲属关系证明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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