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最新各领馆D-4,D-2签证办理材料要求和官方网站地址-新东方前途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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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最新各领馆D-4,D-2签证办理材料要求和官方网站地址

    2018-08-11

                        2018最新各领馆D-4,D-2签证办理材料要求和官方网站地址

       

    -韩国驻华大使馆领事部(签证处)

    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东方东路20号(100600)

    代表电话:010-8532-0404

    E-mail: chinaconsul@mofa.go.kr 

    官方网站: http://overseas.mofa.go.kr/cn-zh/index.do

    管辖地区 :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青海省,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周一 ~ 周五 (工作日) 09:00-17:00 (午休时间:12:00-13:30)

     

    -驻上海总领事馆(1993.07.14 开馆)

    地址:中國 上海市万山路60號(200336) 

    代表电话:(021)6295-5000

    咨询电话:(021)6295-5000*9(9:00~18:00)

    E-mail: shanghai@mofa.go.kr 

    官方网站: http://overseas.mofa.go.kr/cn-shanghai-zh/index.do 

    管辖地区 : 上海市, 安徽省, 江苏省, 浙江省

     ※ 工作大厅开放时间周一 ~ 周五 (工作日) 09:00-17:00

     

    -驻武汉总领事馆(2010.10.25 开馆)

    地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218号浦发银行大厦4/19楼 (邮政编码:430022)

    代表电话:(027)-8556-1085

    E-mail: wuhan@mofa.go.kr

    官方网站: http://overseas.mofa.go.kr/cn-wuhan-zh/index.do

    管辖地区 : 武汉,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

     

    -驻西安总领事馆(2007.09.20 开馆)

    地址:中国陕西省西安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路33号高新国际商务中心19层(710075)

    代表电话:(029)-8835-1001 

    E-mail: xian@mofa.go.kr

    官方网站: http://overseas.mofa.go.kr/cn-xian-zh/index.do

    管辖地区 : 西安,陕西省,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驻成都总领事馆(2005.02.26 开馆)

    地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东御街18号百扬大厦14楼(610016)

    代表电话:(028)-8616-5800

    E-mail: chengdu@mofa.go.kr

    官方网站: http://overseas.mofa.go.kr/cn-chengdu-zh/index.do

    管辖地区 : 重庆直辖市,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

     

    -驻广州总领事馆(2001.08.28 开馆)

    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赤岗领事馆区友邻三路18号(邮编510310) 

    代表电话:(020)-2919-2999

    E-mail: guangzhou@mofa.go.kr 

    官方网站: http://overseas.mofa.go.kr/cn-guangzhou-zh/index.do

    管辖地区 : 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福建省

     

    -驻沈阳总领事馆(1999.07.08 开馆)

    地址:中国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13纬路37号(110003)

    代表电话:024-2385-3388

    E-mail: shenyang@mofa.go.kr 

    官方网站: http://overseas.mofa.go.kr/cn-shenyang-zh/index.do

    管辖地区 : 沈阳市,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

    总机 : +86-24-2385-3388

    护照科(人工服务) : ARS 1# 

    事件事故科(人工服务) : ARS 2# 

    紧急事件事故举报手机号 : +86-138-0400-6338

     (平时12:00~13:30,18:00~第二天09:00开通,休息日24小时开通)

    ※ 不可用紧急事件事故举报电话咨询签证问题。

     签证科 : +86-24-2385-7733

     

    -驻青岛总领事馆(1994.09.12 开馆)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春阳路88号(266109)

    代表电话:0532-8897-6001

    E-mail: qdconsul@mofa.go.kr

     官方网站: http://overseas.mofa.go.kr/cn-qingdao-zh/index.do

    管辖地区 : 青岛市,山东省

    周一 ~ 周五 (工作日) 09:00-17:30 

    (午休时间:12:00-13:30)

     

    -大韩民国驻大连领事办公室(2012.8.29开馆)

    地址:中国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23号虹源大夏5层

    代表电话:0411-8235-6288 

    E-mail: dalian@mofa.go.kr

    官方网站:http://overseas.mofa.go.kr/cn-dalian-ko/index.do

    管辖地区 : 大连

     

    -驻香港总领事馆

    地址:Consulate General of the Republic of Korea 

    5F, Far East Finance Centre, 16 Harcourt Road, Admiralty, Hong Kong

    香港金鐘夏慤道 16號 遠東金融中心 5-6樓

    代表电话:(+852)2529-4141

    E-mail: hkg-visa@mofa.go.kr

    官方网站:http://overseas.mofa.go.kr/hk-en/index.do

    管辖地区 : 香港,澳门

    上午 : 9:00 - 12:00

    下午 : 13:30 - 16:30

     


    以下是各个领馆办理签证材料的内容,基本差别不大,但是在细节的地方有所区别
    北京大使馆

    留学(D-2-1 D-2-8

    只限被韩国获得认证的大学录取的人员、政府奖学金获得者及交换生

    (获认证大学或非法居留率不足1%的大学名单后附)

    【共同材料】签证申请表,1张照片,护照,身份证,肺结核检测证明

    签证种类

    签发对象

    所需材料(韩方材料)

     

    专门学士至

    学士、硕士、博士课程

     (D-2-1

    D-2-4)

    作为拟在韩国的专科乃至学士课程教育机构留学的人员,被韩国获得认证的大学录取的人或政府奖学金获得者

    1. 标准入学许可书

    2. 被录取的大学事业者登录证明复印件(或固有号码证)

    3. 最终学历证明

    4. 经济能力证明(如提交父母银行存款证明,需同时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特定研究课程

    (D-2-5)

    作为拟在韩国学术研究机构从事特定研究活动的人员,被获得认证的大学录取及政府奖学金获得者

    1. 外国人研究生确认书

    2.被录取的大学事业者登录证明复印件(或固有号码证)

    3. 最终学历证明(硕士学位以上)

     

    交换学生

    (D-2-6)

    依据韩中大学间签订的交流协定被选为交换生,同时符合下列全部三项条件者

    ①在四年制大学(含正规学士课程时间为3年的大学)或研究生院学习一个学期以上(在校生)

    获得韩国邀请大学颁发的标准入学许可书

    ③过去未有过非法滞留等违法记录

    1. 标准入学许可书

    2.被录取的大学事业者登录证明复印件(或固有号码证)

    3. 能证明已学期一学期以上的在学证明及成绩证明

    4. 所属大学校长推荐信

    5. 韩中大学间签订的学生交流协定书(MOU

     

    工作·学习连接学生

    (D-2-7)

    作为政府奖学金获得者,拟在韩国学习专门学士以上的正规学位课程的学生

    1. 标准入学许可书

    2.被录取的大学事业者登录证明复印件(或固有号码证)

    3. 国立国际教育院长签发的政府邀请外国人奖学证明书

    4. 经济能力证明(父母银行存款证明,需同时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短期留学

    D-2-8

    作为外国大学的在校生,拟在韩国大学进行一年以内非学位短期留学的学生

    ①已获正规学期外(放假等)开设的课程入学许可并计划短期授课时

    ②以学生个人资格获得韩国国内大学的入学许可,并拟短期留学时

    1. 标准入学许可书

    2.被录取的大学事业者登录证明复印件(或固有号码证)

    3. 所属大学(本国)在学证明材料(含休学)

    4. 经济能力证明

     
     

    拟进入已获认证大学就读硕士、博士课程的人员,可申请电子签证(visa.go.kr

    被留学生非法居留率不足1%的认证大学录取的人员,只需提交上述材料中的第1.项。

    被留学生非法居留率不足1%的认证大学录取的人员,可申请“签证发给认定书”,也可直接申请签证。

    语言研修(D-4-1

    只限被韩国获得认证的大学录取的人员、政府奖学金获得者及交换生

    (获认证大学或非法居留率不足1%的大学名单后附)

    【共同材料】签证申请表,1张照片,护照,身份证肺结核检测证明

    签证种类

    签发对象

    所需材料(韩方材料)

    韩国语研修

    (D-4-1)

    高中以下学校在校生(拟毕业者除外)或持高中(含拟毕业者)以上学历的人员,拟在留学签证(D-2)签发对象教育机关(大学)附属语言院接受语言研修者

    1. 标准入学许可书

    2. 被录取的大学事业者登录证明复印件(或固有号码证)

    3. 在学证明或最终学历证明

    4. 研修计划书(应含课程表、讲师构成表、研修设施等内容)

    5. 经济能力证明(如提交父母银行存款证明,需同时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被留学生非法居留率不足1%的认证大学录取的人员,只需提交上述材料中的第1.项。

    被留学生非法居留率不足1%的认证大学录取的人员,可申请“签证发给认定书”,也可直接申请签证。


    上海领馆

    ※留学(D-2)签证财政能力证明材料

    ㅇ 滞留费用

    - 根据标准入学许可书所提及的“本人负担”金额为基准

    - 美金对人民币的换算基准为 1:7

    ㅇ 证明材料

    - 银行存款证明, 奖学证明书(奖学金者)

    ㅇ 银行存款证明有效期,以签证申请日期为基准30天以内开具的有效 

     

     

     

     

     


    武汉领馆

    指定格式相关事项

    1. 各种指定格式的文件均可在韩国驻武汉总领事馆官网上“各种表格下载”中下载。 ▢ 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的相关事项(择一即可)

    ①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同一户口本)

    ② 公安局签发的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③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医学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

    ※ 其他能确认亲属关系的材料

    ▢ 经济能力证明材料相关事项

    ① 银行卡对账明细单原件(最近六个月,显示户名并加盖银行公章,截止申请日20天内) ② 信用卡对账单明细原件(最近六个月)

    ③ 社保明细单原件(最近六个月)

    ④ 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最近六个月)

    ⑤ 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 在职证明材料相关事项(择一即可)

    ① 在职证明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 

    ② 工资卡账单明细原件(最近六个月)

    ③ 社保明细单原件(最近六个月)

    ④ 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最近六个月)

    ▢ 暂住证明相关事项(择一即可)

    ① 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签发两个月以上)

    ② 现居地银行账户对账明细单原件(须显示开户行或交易地区,近三个月以上)

    ③ 现居地手机卡话费缴费发票原件(近三个月以上)

    ④ 现居地社保明细单原件(近三个月以上)

    ⑤ 现居地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近三个月以上)

    ※ 户口所在地非我馆管辖区域时须提交暂住证明材料

    ▢ 肺结核健康诊断书

    1. 需提交我馆官网指定医院所签发的肺结核诊断书。

    - 指定医院名单可在我馆官网“领事-签证-签证申请参考事项”中确认

    2. 满5周岁以下者及孕妇可免提交。

    3. 肺结核健康诊断书的有效期为3个月

    4. 胸部X线检查、痰结核菌检查、结核菌素试验、血液检查中至少需进行一项。 

    ※ 停留期间为90天以下者可不用提交肺结核健康诊断书

     

     

     

     


    西安领馆

    专科,本科,硕士,博士(D-2-1,D-2-2,D-2-3,D-2-4)

    [滞留时间2年以下,有效期3个月]

    -标准入学通知书上标示的时间超过2年时,签证滞留时间会予以2年以内标准签发,申请人入境韩国后需申请外国人登陆证进行滞留期延长变更

     

    签发对象

    邀请人需准备的材料

    申请人需准备的材料

    具有专科以上教育机关留学意向的认证大学入学新生或政府邀请奖学金学生

    ﹡本馆管辖区所在学校

    标准入学通知书

    -申请日为基准三个月以内颁发

    -国立国际教育院及国防部邀请的奖学金生(教育院长及国防部长官颁发的邀请函)

    学校事业者登陆证复印件

    (或固有号码证)

     

    签证签发申请表(附照片)

    护照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最终学历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高中以下:毕业证

    -在学情况:在学证明及学生证

    滞留费(生活费)证明材料原件

    -银行流水帐单,银行存款 证明

    -提供父母名义下的经济 能力材料时需提供家族关 系证明材料(户口本原件及 复印件)

    -申请日为基准三个月内颁发

    肺结核诊断书

    非法滞留率未满1%的认证大学无需提供学校事业者登陆证复印件(或固有号码证),学历及经济能力证明材料

       -非本馆管辖区户籍者需提供最终学历证明资料

     

    韩国语研修(D-4-1)

    [滞留时间6个月以下,有效期3个月]

     

    签发对象

    邀请人需准备的材料

    申请人需准备的材料

    符合高中以下在校生(毕业预定者除外)或高中以上学历的留学(D-2)签证签发对象条件,有意向申请语言机构(大学)语学院进行语言研修者

    -终身教育机构(大学附属终身教育机构)及私立学堂除外

    -符合(C-3-1)90天以下的语言研修者除外

     

    ﹡本馆管辖区所在学校

     

    标准入学通知书

    -申请日为基准三个月以内颁发

    -国立国际教育院及国防部邀请的政府奖学金学生需教育院长或国防部长官颁发邀请函

    学校事业者登陆证复印件

    (或固有号码证)

    研修计划书

     

     

     

    签证签发申请表(附照片)

    护照和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最终学历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专科以上学历: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高中以下:毕业证

    -在学情况:在学证明及学生证

    滞留费(生活费)证明材料原件

    -银行流水帐单,银行存款证明

    -提供父母名义下的经济能力材料时需提供家族关系证明材料(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日为基准三个月内颁发

    肺结核诊断书

    语言研修的必要性说明资料

    (仅初.中.高在校生提供)

    非法滞留率未满1%的认证大学无需提供学校事业者登陆证复印件(或固有号码证),学历及经济能力证明材料

       -非本馆管辖区户籍者需提供最终学历证明资料

     


    成都领馆

    留学(D-2)

    ※持有签证发给认定书(反签号)者所需材料:

    1. 申请表(记载签证发给认定书号码),1张2寸白底照片

    2.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指定医院的结核检查报告(胸部X线, 有效期3个月)

    专科学士至博士过程(D-2-1至 D-2-4)签证

    ※到在读大学或户籍所在地的领馆申请 滞留时间为2以下,有效期为3个月的单次签证

    签发对象

    邀请人需准备材料

    (韩国学校方)

    申请人准备材料

    希望在韩国的专科大学以上的教育机构留学者

     

    - 但,仅限获得政府奖学金或韩国政府认证

    大学的学生

     

    * 除上述以外的情况,须向法务部申请签证发给认证书(返签号)

    1. 标准入学许可书原件

    *获国立国际教育院或国防部邀请的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可由教育院长或国防部长官出具的邀请函代替

    * 自签证申请日起3个月内有效

    2. 邀请学校固有号码证或事业者登录证复印件

    1. 申请表,12寸白底照片

    2.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最终学历证明材料(高中毕业证或学信网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

    5指定医院的肺结核检查报告(胸部X线,有效期3个月)

    6.经济材料:银行存款证明原件(如学业不足一年时,冻结至学业结束;超过一年时,冻结1年)

    学校所在地在首都圈(首尔、仁川、京畿道):

    20000美金(RMB13万)冻结一年存款证明

    学校所在地在非首都圈:

    18000美金(RMB12万)冻结一年存款证明

     提供父母名义的材料时,还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户口本或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非法留率不足1%的认证(附后)的情,只提交邀人材料1.2和申人准材料1, 2, 3, 5

    留学(D-2-6, 交换学生)签证

    ※到在校大学及户籍所在地的领馆申请 滞留时间为1以下,有效期为3个月的单次签证

    签发对象

    准备材料

    依据韩· 中大学间缔结的大学生交流协定被选拔上并符合下列3种要求的人员

    1. 正规大学(本科·专科)或研究生院完成至少一学期以上的课程(在校生)

    2.获得韩国邀请大学颁发的标准入学许可书

    3.过去未有过非法滞留等违法记录

    ※ 希望在韩国留学的人员须获得法务部的签证发给认定书

    1.申请表,12寸白底照片

    2.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标准入学许可书原件及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

    4. 大学成绩证明

    5. 所属大学校长发给的推荐信

    6. 韩·中大学间缔结的学生交流协定书(MOU)

    7. 指定医院的肺结核检查报告(胸部X线,有效期3个月) 

    8.银行存款证明(交换6个月时提交25000元以上冻结6个月,交换1年时提交50000元以上1年)

    *提供父母名义的材料时,还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户口本或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非法留率不足1%的认证(附后)的情,只提交申人准材料1237

    韩国语研修(D-4-1)签证

    ※到在读大学或户籍所在地的领馆申请 滞留时间为6个月以下,有效期为3个月的单次签证

    签发对象

    准备材料

    小学,初中,高中学校在校生

    * 韩国政府认证大学以外的情况,须向法务部申请签证发给认证书

    1. 申请表,12寸白底照片

    2.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标准入学许可书 

    * 自签证申请日起3个月内有效

    (国立国际教育院邀请的奖学金学生,可由教育院长发给的邀请函代替(有效时间:3个月)

    4. 教育机构固有号码证(或者事业者登录证)复印件

    5. 研修计划书(学校提供)

    6. 在学证明或最学历证明材料(高中毕业证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码 

    7. 财政能力证明材料(银行存款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 首都圈和地方的学校都需要9000美元(6万人民币)以上并冻结6个月的存款证明

    * 提供父母名义的材料时,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户口本或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8. 语言研修必要性的说明材料(个人学习计划书)

    9.指定医院的肺结核检查报告(胸部X线,有效期3个月)

    高中毕业以上的学历者

    * 除韩国政府认证大学以外的情况,须向法务部申请签证发给认证书(返签号)

    非法留率不足1%的认证(附后)的情,只提交申人准材料1, 2, 3, 49


    广州领馆

    留学(D-2)

    ◆ 限韩国认证大学的(含非法滞留率不足1%的大学)准入学生、政府奖学金获得者及交换生。(非认证大学的情况,需向韩国法务部申请签证发给认证书)。

    ※ 在学校所在的管辖区域的领馆或者学生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管辖领馆申请。

    ※ 韩国政府认证的大学名单每年都会更新。

    ◆ 交换学生的(D-2-6)签证,不是韩国认证的大学也可以申请. 其它的留学签证一定要是认证大学的录取者才能申请。

    ◆ 基本材料 : ① 签证申请表

    ② 护照用照片一张(白色的背景3.5cm x4.5cm)

    ③ 护照原件

    ④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 结核诊断书(申请滞留韩国91日以上的长期签证者须提交结核诊断书)

    (参考有关结核的签证申请事项:本官网站签证业务 > 最近签证信息 >139号)

    ◆ 非法滞留率未满1%的认证大学的情况

    ○ 在韩国管辖出入境管理局取得返签证号码后申请或者来签证申请中心(广州)直接申请。

    ※ 其他认证大学(非法滞留率1%以上的认证大学)的留学生,需直接在签证申请中心(广州)申请签证。

    ○ 邀请学校的标准入学许可书、签证申请书、护照用照片一张、护照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校证明或者毕业证(户籍在外地的情况)和结核诊断书。

    ※小学•初中•高中在校生申请语言研修(D-4-1)签证时,还需提供在校证明

    ◆ 注意事项

    ○ 申请人在领取签证赴韩后,到韩国的出入境管理事务所申请外国人登录证后以延期形式延长滞留期即可。

    ○ 除交换学生(D-2-6)和短期留学(D-2-8)以外,是滞留期为2年的单次签证。即使标准入学许可书上的滞留期超过2年(如:4年的学士)仍签发滞留期为2年的单次签证。

    ○ 不可以在标准入学许可书上手动填写,若需要手写时,应由韩方学校填写并盖学校公章。还有, 第10项本人签名栏里,必须与签证申请表或护照上签名一致。

    ※ 若标准入学许可书上有空格或填写错误,不能申请签证,请格外注意。

    专至博士课程 (D-2-1D-2-4)

    签发对象

    请方所需资料

    请方所需资料

    预定在韩认证大学进行大专以上课程进修的准入学生或政府奖学金获得者

    ① 标准入学许可书原件

    *受国立国际教育院或者国防部邀请,获得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可用教育院长或者国防部长官签发的邀请函代替

    ② 邀请学校固有号码证(或事业者登录证)复印件

    ① 基本材料               

    ② 在校证明或者毕业证(户籍在外地时)

    ③ 最终学历证明材料

    ④ 能证明标准入学许可书所提及的滞留费用(学费及生活费)的银行存款证明原件

     

    <滞留费用银行存款参考基准>

    * 以申请签证日期为基准,提交近3个月内开具的3个月银行冻结存款证明。

    首都圈(相当于20,000美元),非首都圈(相当于18,000美元)为基准的经济能力证明(学费及生活费)

    * 提供父母名义的材料时,还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签发滞留期2年以内的单次签证。

     (D-4-1)

    签发对象

    请方所需资料

    请方所需资料

    高中以下在校生(准高中毕业生除外)或持高中(含高中准毕业生)以上学历者,拟在留学签证(D-2)签发对象教育机关(大学)附属语言院接受语言研修者

    * 不包括终身教育机构(含大学附属终身教育机构),私立学院等韩国语研究机构。  

     滞留期间为90天以内的语言研修生为短期一般(C-3-1)签证签发对象
     
     

     

    ① 标准入学许可书原件

    *受国立国际教育院或者国防部邀请,获得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可用教育院长或者国防部长官签发的邀请函代替

    ② 邀请学校固有号码证(或事业者登录证)复印件

     研修计划书(含课程时间表,讲师成员表,研修设施等内容)

    ① 基本材料

    ② 在校证明或最终学历证明

    ③ 能证明标准入学许可书所提及的滞留费用(学费及生活费)的银行存款证明原件

    <滞留费用银行存款参考基准>

    * 以申请签证日期为基准,提交近3个月内开具的3个月银行冻结存款证明。

    * 9000美元为基准的经济能力证明(学费及生活费)

    * 提供父母名义的材料时,还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④ 留学生留学保险单据或者国民健康保险(只限小学·初中·高中在校生 ,韩国或者中国的保险都可以)

    语言研修必要性的说明材料(只限小学·初中·高中在校生, 由学校填写)

     签发滞留期6个月内的单次签证。


    沈阳领馆
    留学 (D-2)

    签发对象

    所需材料

    邀请人

    申请人

    1. 政府邀请生

    1. 标准入学许可书(原件)

    2. 教育机关事业者登陆证

    (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 签证申请表1张(需贴照片)

    2. 护照(原件及照片页面复印件)

    3. 身份证复印件

    4.  本馆指定机关发给的肺结核健康诊断书

    2. 认证大学留学生

    (滞留期2年内,D-2-1至D-2-4单次签证)

    非法滞留率

    未达1%

    认证大学

    1. 标准入学许可书(原件)

    2. 教育机关事业者登陆证

    (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 签证申请表1张(需贴照片)

    2. 护照(原件及照片页面复印件)

    3. 身份证复印件

    4.  本馆指定机关发给的肺结核健康诊断书

    非法滞留率

    1%以上的

    认证大学

    1. 标准入学许可书(原件)

    2. 教育机关事业者登陆证

    (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签证申请表1张(需贴照片)

    2. 护照(原件及照片页面复印件)

    3. 身份证复印件

    4. 最终学历证明材料

    -学位证,中国教育部学信网确认材料(www.chsi.com.cn)

    -韩国大学毕业生提供学位证复印件

    -高中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财产能力证明材料(存款证明-申请日基准30天内签发,存折,奖学金证明材料,流水账明细等)

    -首尔及周围相当20,000美金

    -非首尔,周围相当18,000美元

    6.  本馆指定机关发给的肺结核健康诊断书

    3.在学术机构特定研究活动者

    (滞留期2年内D-2-5 单次签证)

    1.外国人研究生确认书

    2.教育机关事业者登陆证

    (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签证申请表1张(需贴照片)

    2. 护照(原件及照片页面复印件)

    3. 身份证复印件

    4. 最终学历证明材料(需硕士以上)

    -硕士学位证,中国教育部学信网确认材料(www.chsi.com.cn)

    - 在韩国完成硕士学位的提供提供学位证复印件

    5.滞留费证明材料

    *非法滞留率未达1%的认证大学只需提供1,2,3

    6.  本馆指定机关发给的肺结核健康诊断书

    4.交换生

    (滞留期1年内D-2-6单次签证)

    1. 标准入学许可书(原件)

    2. 教育机关事业者登陆证

    (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签证申请表1张(需贴照片)

    2. 护照(原件及照片页面复印件)

    3. 身份证复印件

    4.在校证明及成绩单

    5.大学间签署的学生交流协议书(MOU)

    6.所属大学校长签发的推荐书

    7.滞留费证明材料

    *非法滞留率未达1%的认证大学只需提供1,2,3

    8.  本馆指定机关发给的肺结核健康诊断书

     

    5.语言研修生

    (有效期6个月内的D-4-1单次签证)

    -对认证大学留学生,政府邀请生签发

    *90日以下研修生签发C-3-1单次签证

    1. 标准入学许可书(原件)

    2. 教育机关事业者登陆证

    (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签证申请表1张(需贴照片)

    2. 护照(原件及照片页面复印件)

    3. 身份证复印件

    4.在校证明或最终学历证明材料

    5. 财产能力证明材料(存款证明-申请日基准30天内签发,存折,奖学金证明材料,流水账明细等)

    - 相当9,000美金

    6.研修计划书

    7.(小学,初中,高中生附加材料):应届高中毕业者除外

    -留学生保险证明(由国内外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期大于滞留期的保险证明或健康保险)

    -提供研修的必要性证明材料

    *非法滞留率未达1%的认证大学只需提供1,2,3

    8.  本馆指定机关发给的肺结核健康诊断书 (90天以下C-3-1单次语言研修  发给对象除外)


    青岛领馆

    留学(D-2) 签证

    ◆自2015年3月2日起,我馆扩大留学签证申请对象,内容如下:

    ○现行:只交换学生(D-2-6)可申请

    ○扩大:政府奖学金获得者及韩国政府认证的大学留学签证(D-2-1~D-2-5)

    * 是否是韩国政府认证的大学,将每年进行变更

    - 通用材料:①签证发给申请表<彩色照片(3×4cm) 1张>

    ②护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结核诊断书(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 2016.7.1起

    - 注意事项:①政府奖学金获得者、交换学生及被韩国获得认证的大学录取的人员以外,须向韩国法务部申请签证发给认证书

    ②请确认是否是认证的大学或非法滞留率不足1%的认证大学

    *  认证大学或非法滞留率不足1%的大学名单附后

    ◆扩大电子签证发给对象

    ○认证大学的硕·博士留学生可申请电子签证

    * 电子签证申请方法:通过大韩民国签证门户网站(www.visa.go.kr)进行申请

    ◆在非法滞留率不足1%的认证大学留学或者语言研修签证申请程序的相关变更

    ○非法滞留率不足1%的认证大学的留学生,可在其所属的出入境管理事务所得到签证发给认证书后,在我管申请签证;也可以直接在我馆申请签证(直接在我管申请签证时,不需要提供签证发给认证书,只需提供通用材料和标准入学许可书)

    * 其他认证大学的留学生,须直接在我馆申请签证

    * 不是认证大学的留学生,须在其所属的出入境管理事务所得到签证发给认证书后,在我馆申请签证

    专科学士~博士课程(D-2-1~D-2-4)签证

    签发对象

    邀请人需准备的材料

    申请人需准备的材料

    希望在韩国的专科大学以上的教育机构留学者

     

    - 但,仅限获得政府奖学金或韩国政府认证大学学生

     

    * 除上述以外的情况,须向法务部申请签证发给认证书

    标准入学许可书

    * 国立国际教育院或者国防部邀请,获得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可用教育院长或者国防部长官签发的邀请函代替

    * 自签证申请日起3个月内有效

    邀请学校固有号码证(或者事业者登录证)复印件

    ① 通用材料

    ② 最终学历证明材料

    *毕业证或者在学证明(仅限高中以下学历)

    *专科(包括在校生)以上学历需提供中国教育部网站确认材料

    *取得韩国国内大学学位者,可提交未经学历认证的学位证书(需提交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 能证明标准入学许可书所提及的滞留费用(生活费)的银行存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提供父母名义的材料时,还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非法滞留率不足1%的认证大学的情况,提交通用材料和签证发给认证书或者提供通用材料和标准入学许可书

    韩国语研修(D-4-1)签证

    ◆自15年3月2日起,被韩国获得认证的大学录取的人、政府奖学金获得者可以申请91日以上,6个月以下的

    韩国语研修签证(交换学生签证参照 6-3.)

    - 可语言研修机构:符合留学(D-2)签证发给对象的教育机构(大学)附属语言学院

      * 不包括终生教育机构(含大学附属终生教育机构),私立学院等的韩国语研修机构

    - 通用材料:

    ①签证发给申请表<彩色照片(3×4cm) 1张>

    ②护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标准入学许可书

    * 国立国际教育院邀请,获得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可用教育院长签发的邀请函代替

    * 自签证申请日起3个月内有效

    ④教育机构固有号码证(或者事业者登录证)复印件

    ⑤研修计划书(含课程时间表,讲师成员表,研修设施等内容)

    ⑥在学证明书或者最终学历证明材料

    *毕业证或者在学证明(仅限高中以下学历)

    *专科(包括在校生)以上学历需提供中国教育部网站确认材料

     

    ⑦财政能力证明材料(银行存款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⑧结核诊断书(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 2016.7.1起

    * 提供父母名义的材料时,还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 注意事项:

    ①需确认是否是认证大学或者非法滞留率不足1%的认证大学

    ② 90天以下的语言研修者符合短期一般(C-3-1)签发对象

    签发对象

    申请人需准备的材料

    小学,初中,高中学校在校生

    (高中预毕业者除外)

    ①通用材料

    ②留学生保险单据(需提供明细记载保险时间超过滞留时间以上的国内外保险公司的保险单据)或者国民健康保险

    语言研修必要性的说明材料

    高中毕业(含预毕业者)以上的学历者

    通用材料

    非法滞留率不足1%的认证大学的情况,提交通用材料(①,②,⑧)和签证发给认证书或者提供通用材料和标准入学许可书(①,②,⑧)

     


    附表:□ 获得认证的大学:139所(4年制 111所,专科大学 22所,大学院 6所)

    ▲非法居留率不足1%的大学&认证大学(2018年3月至2019年2月)

    类型

    2017年(87所)

    4年制大学
     (68)

    加耶大学(金海校区),嘉泉大学,加图立关东大学,加图立大学,江陵原州大学,建国大学,建阳大学,庆南大学,庆北大学,庆星大学,庆熙大学,高丽大学(世宗校区),高神大学,光州女子大学,国民大学,郡山大学,金乌工科大学,金泉大学,檀国大学,大邱加图立大学,大邱大学,大邱韩医大学,大田大学,东国大学,东西大学,东义大学,木浦海洋大学,培才大学,白石大学,釜山大学,釜山外国语大学,三育大学,西京大学,鲜文大学,成均馆大学,诚信女子大学,世明大学,世宗大学,新罗大学,安东大学,延世大学(原州校区),岭南大学,又石大学,又松大学,梨花女子大学,仁川大学,仁荷大学,全州大学,济州大学,朝鲜大学,中部大学,中央大学,中源大学,昌原大学,清州大学,忠南大学,忠北大学,平泽大学,韩国科学技术院,韩国教员大学,韩国国际大学,韩东大学,翰林大学,韩瑞大学,汉阳大学,湖南大学,湖西大学,弘益大学

    专科大学
     (14)

    大邱工业大学,东洋未来大学,富川大学,首尔艺术大学,岭南理工大学,永进专门大学,龙仁松潭大学,蔚山科技大学,仁荷工业专科大学,全北科学大学,全州机电大学, 济州观光大学,济州汉拏大学,韩国映像大学

    研究生院

    (5)

    科学技术联合大学院大学,国际癌大学院大学,首尔外国语大学院大学,神学UP大学院大学,韩国开发研究院国际政策大学院大学

    ▲认证大学(2018年3月至2019年2月)

    类型

    2017年(52所)

    4年制大学
     (4
    3)

    江南大学,江原大学,庆尚大学,庆一大学,启明大学,高丽大学,公州大学,极东大学,南部大学,南首尔大学,大真大学,东国大学(庆州校区),东明大学,东新大学,东亚大学,明治大学,牧园大学,釜庆大学,祥明大学, 西江大学,首尔科学技术大学,首尔大学,首尔市立大学,首尔女子大学,淑明女子大学,顺天大学,顺天乡大学,崇实大学,亚洲大学,延世大学,灵山大学,蔚山大学,全南大学,全北大学,青云大学  韩国技术教育大学,韩国产业技术大学,韩国外国语大学,韩国航空大学,韩南大学,汉城大学,韩信大学,汉阳大学(ERICA)

    专科大学
     (8)

    巨济大学,启明文化大学,龟尾大学,东园科学技术大学,寿城大学,骊州大学,汉阳女子大学,瑚山大学

    研究生院

    (1)

    韩国国际原子能大学院大学

     

    ※被取消认证大学(11所):京畿科学技术大学(专科),建国大学(GLOCAL校区),德成女子大学,善邻大学(专科),仁济大学,蔚山国家科学与技术研究院,TorchTrinity Graduate University,韩国学大学院,韩国海洋大学

    1)从3月份开始施行,新纳入1%的认证校,即使是上半年注册者也因合格名单后续增加等原因,3月份开始正式享受1%认证校待遇。同理,被取消资格的大学从3月份起停止享受一切优惠待遇。 

    ▲Consulting大学(2018年3月至2019年2月)→加强审查对象

    类型

    2017年(37所)

    4年制大学
     (10)

    京东大学,庆州大学,德成女子大学,东德女子大学,尚志大学,圣洁大学,灵山禅学大学,仁川加图立大学,总神大学,韩国体育大学

    专科大学
     (18)

    京畿科学技术大学,庆南道立居昌大学,庆旼大学,国际大学,金浦大学,东南保健大学,东亚保健大学,东元大学,木浦科学大学,釜山科学技术大学,三育保健大学,徐罗伐大学,瑞逸大学,顺天第一大学,亚洲汽车大学,研成大学,仁德大学,朝鲜理工大学

    研究生院

    (9)

    庆安神学大学院大学,契约神学大学院大学,圣山孝大学院大学,纯福音大学院大学,Ezra圣经大学院大学,Yemyung大学院大学,Yongmoon Graduate School  of Counseling Psychology,Westminster神学大学院大学,中央神学大学院大学(18.07-19.02)

    □签证受限大学(2018年第二学期及冬季学期;2019年第一学期及暑期学期)→签证受限对象2)

    4年制大学(8)

    建国大学(GLOCAL校区),光神大学,大邱外国语大学,首尔韩荣大学,安阳大学,乙支大学,昌信大学,加尔文大学

    专科大学(4)

    庆北专科大学,高句丽大学,大庆大学,安山大学

    研究生(3)

    改神大学院大学,大韩神学大学院大学,首尔圣经神学大学院大学

    ※中央神学大学院大学 (限制期限:2017年7月至2018.06月学年)

    2)持D-2签证,限制到第一学期及暑期学期入学者;D-4签证则限制到6月末结束课程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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