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的教育体制被视为世界上最好的教育体制之一,他们通过学校、大学、技工学院和其它教育机构提供高质量教育,其教育体系源于英国的传统教育体制。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新西兰的教育体系和教育机构情况:(在线咨询>>进入新东方前途出国深圳站了解更多资讯)
新西兰国土面积27万平方公里,分南北两岛,人口458万。新西兰教育制度基于以下几个指导原则:提供适合学龄前儿童特性的学前教育,新西兰公民和永久定居者及部分法定外籍人员享受中小学免费教育,大学提供公平的、具有质量保证的、在任何国家得到认可的学历教育。提供灵活的学习途径也是其教育的一个特点。例如,学生并不一定通过特定类型的学校来决定未来的学业选择。
新西兰学前教育的对象是从出生到小学入学之前的儿童。儿童从一出生就被视为学习者,这是新西兰教育的第一层次。新西兰共有193,000余名儿童在超过4400 所学前教育服务机构中接受学前教育(截至2015年4月),这些学前教育服务机构包括幼儿园和各类托儿所。共有学前教育教师22,000余名(截至2013年6月)。
新西兰的学前教育服务机构有各种不同的管理结构、教学理念和附属机构,其办学形式可以是全日式、半日式或周期式。一些学前教育中心由注册教师任教,另一些由父母、家人或是护理者担任教育任务,也有一些学前教育服务机构是以家庭为基础,在私人家中提供学前教育和照料服务,他们从注册教师的访问和建议中得到指导和帮助。所有的学前教育服务机构必须达到该类型机构的注册许可标准,并遵守新西兰《2008年学前教育服务机构管理条例》的法规要求。(该文件最新版本于2013年7月1日发布)
新西兰学前教育虽然以英语为主要教学语言,但是也有许多以非英语作为教学媒介的学前教育服务机构,提供“着眼于具体语言和文化”的项目,例如“利用毛利语和基于毛利文化的教学”和“利用萨摩亚语和基于萨摩亚文化的教学”。有些学前教育服务机构提供基于某种教育哲学理念的项目,如蒙台梭利教育中心和鲁道夫施泰纳教育中心等。
新西兰学前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但在过去十年间,学前教育的入学率稳定增长。3岁至5岁的儿童通常每周接受20至22小时的学前教育。对于每个3至5岁的儿童,不论其家长的收入高低、属于何种种族和工作身份如何,政府都全额资助每周20小时以内的学前教育经费。
新西兰政府对学前教育近期与远期的规划:2000年,新西兰政府制定了《学前教育战略规划》,为学前教育服务机构描绘了共同愿景,并提出了《改善行动十年计划》。该计划每十年为一个周期,根据实施成效做出相应调整。该战略规划的核心是3个目标,每个目标都包含具体的实施策略:
一是提高学前教育的入学率。具体策略有:关注入学率低的社区,尤其是毛利人、太平洋岛民聚集的社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社区和农村地区依据每个社区的具体需求实施规划;在提高优质学前教育入学率的过程中,重视政府的作用;支持学前教育服务机构发展,满足学生、家长、家庭和社区的需求。
二是改善学前教育服务机构的质量。具体策略有:有效地实施课程;确保教师素质,控制师生比和班级规模,有利于高质量教学;为教师、家长、社区与学生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提供保障;保证优质教学,并不断反思。
三是促进合作关系的建立。具体策略为:通过加强学前教育服务机构、家长、中小学校、健康和社会服务部门之间的联系,提高0至8岁儿童的教育成就。同时,该规划对建立满足毛利儿童和太平洋岛国儿童的学前教育服务机构也提出了具体策略。
为迎接当今全球化背景下激烈竞争带来的挑战,保持新西兰社会的活力和动力,新西兰教育评估办公室于2014年6月发布《2014-2017战略目标》,旨在落实政府的教育优先发展规划,优化评审过程,提升教育领域能力,继续保障小学和学前教育的质量和效能。该目标将小学和学前教育体系重心转变为以儿童和父母、家庭为重心,同时强调政府改善公共服务的能力,明确提出将使98%的2016年进入小学的儿童都接受学前教育。该目标的具体规划包括:促进小学和学前教育服务机构(包括毛利学校和毛利幼儿园)的发展;评估重点继续关注教育服务机构如何采取具体措施提高未很好地享受教育体系服务的儿童的成绩;加强家庭、父母、社区对儿童教育的参与;将评估重点扩展到个体的教育服务机构以外;支持基督城学校的重建。
新西兰全国有668,000余名学生在2538所中小学接受基础教育,其中2445所为公立学校(截至2015年3月),共有中小学教师52,000余名(截至2012年4月)。在新西兰5岁儿童即可入学,6-16岁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师生比例约为1:20。小学教育1-6年级,初中教育7-8年级,高中教育9-13年级( 年级及这位学生的年龄与我国不同)。每个学年分为4个学期,即:第一学期从1月底到4月初,第二学期从4月底到7月初,第三学期从7月中到9月底,第四学期从10月中到12月中。学校的管理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成员包括学校校长、社区志愿者、学生家长代表以及学校员工代表,中学的理事会还要求有学生代表。理事会的具体职能是:研究并制定学校的目标和任务,不断完善学校的各项制度,管理经费开销,负责向社区和教育部提交报告。
新西兰基础教育开展得也比较早,在1887年即开始实行义务教育法,对6至16岁孩童实行强制性义务教育。在新西兰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与私立学校并存,以公立学校为主。
政府对在公立中小学就读的学生实行免费教育,并对学龄前学校和私立中等教育机构提供部分资助。如私立学校的住宿和教学标准符合规定要求,政府也将提供帮助。
新西兰中小学课程设置在国家、学校和课堂三个层面进行诠释。国家大纲搭建框架,为所有学校制定共同的发展方向,也给予学校权力与灵活度设计和分享课程。学校的课程设置也赋予教师自由度进行调整以满足本班学生的需求、兴趣和才能。《大纲》规定了中小学课程的八个基本教学领域:英语、艺术、卫生健康和体育、语言文化、数学和统计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科技。
目前新西兰的高等教育机构分为大学(8所)、理工院校(18所)、原住民毛利人高等教育机构(3所)、行业培训机构(11所)、私立教育培训机构(542所),共有417,000余名学生在接受高等教育(截至2014年8月)。
新西兰高等教育在世界上有一定声誉。最近世界经合组织对24个国家的高等教育在组织、管理和高等教育在帮助执行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等方面作了评估。报告对新西兰高等教育政策作了较高的评价,认为新西兰高等教育在规模、多样性、成绩和政策创新方面很独特,并认为它是一个与众不同的、非常出色的教育系统。
(1)大学。大学有办学自主权,学校可以自行规定学期、改变专业设置、制定新生录取标准等。大学设立由16-20人组成的理事会,由校长(Vice- Chancellor)、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及校外代表组成。按照规定,校外代表应具备相应的学术水平和能力,在理事会中占半数以上。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任免校长,制定学校章程,制定并向教育评估办公室报告工作计划以及经费开支年度报告等。新西兰的大学理事长不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大学开设的课程无需新西兰资格认证局审批,而是由大学校长委员会下属的“大学学术课程委员会”负责审定。
新西兰现代高等教育发展比较早。1870年新西兰只有一所大学——新西兰大学,一直延续到1961年。1961年8月新西兰大学宣告解体,其分布在各大城市的分校(学院)分别获得独立大学的身份:奥塔戈大学(建于1869年),坎特伯雷大学(建于1873年),奥克兰大学(建于1882年),维多利亚大学(建于1899年)。1964年在汉密尔顿建立了怀卡托大学,同年维多利亚大学在北帕的一所农学院独立为梅西大学,1990年基督城的林肯农学院改为林肯大学,1999年1月奥克兰技术学院升格成为新西兰的第八所大学——奥克兰理工大学。
(2)理工院校。理工院校主要提供技术和职业教育(其他一些教育如中学、原住民毛利人高等教育机构、政府培训机构、大学也提供这样的课程)。由18所理工院校组成的新西兰理工学院协会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联系。但这类院校学位授予权须经新西兰资格认证局核准。理工院校的特点是:与社区、企业、商界联系密切,开设的课程实用及时,注重学生技能的培养。就读学生年龄差异大,在职受训人数比例大。这类学校授予学生最高学位是学士,一般情况下是授予文凭和证书,如果与大学合作亦可提供研究生课程。
新西兰第一部教育法令颁布于1877年。1989年制定的《教育法》历经多次修订依然是目前最主要的教育法令。经过20多年的改革完善,新西兰的教育已经从中央统一管理发展到大、中、小学高度自治、依法管理的模式,中央一级仅负责制定教学大纲、提出战略目标、分配经费、责成政府机构进行日常管理等。
教育部(Ministry of Education)是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能是向政府提供有关教育政策的建议,管理全国教育机构,监督教育政策的执行情况,向各类学校提供经费、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负责制定涉及教育各个方面的方针政策、设置课程目标,此外还负责教育研究和统计。现任教育部长为Hekia Parata女士。其他国家教育机构独立运作,各负其责。这些机构由教育部长任命的董事会或委员会进行管理。
教育评估办公室(Education Review Office,简称ERO)是一个独立于教育部之外、直接由教育部长负责的教育监督部门。主要职能是:监督保证中小学校的教学质量;提供中小学和学前教育机构有关教育和托护的总结报告;管理幼儿教育执行情况;向公众发布年度报告。根据评估对象的不同,教育评估办公室所进行的评估主要分为四类:教育评估;家庭学校评估;群评估;契约评估。
目前,教育评估办公室共在新西兰四个大区任命了大约150名评估员, 现任办公室主任为Graham Stoop先生。
新西兰资格认定局(New Zealand Qualification Authorities)主要负责新西兰中学和高等教育机构的学历审查。该局制定了新西兰学历质量保证注册系统, 旨在提供具有质量保证的学历审查方法。它还负责教育培训机构的注册,国际上的学位学历评估,国家证书框架下的考试(包括国家教育成绩证书NCEA),中学、高等教育和教育培训机构的质量保证。现任资格认定局长为Karen Poutasi女士。
该机构建立了全国资格框架并制定了质量保证标准,认证体系建立在全国统一标准的基础上,每个标准与框架体系中的一个水平对应。认证体系包括三方面的认证:新西兰高中阶段证书、大学本科学士学位证书和研究生以上文凭等。通过学历(位)的资格认证制度,使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统一了学历(位)资格标准,为培养合格人才提供保障。此外,新西兰资格认定局还负责对提供三个月以上培训课程的私立培训机构进行注册登记,对技术学院开设的课程进行审批和授权这些机构开展有关课程教学。(注:该机构与我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心、国家留学服务中心等有合作关系)
高等教育委员会(Tertiary Education Commission) 始建于2003年,根据1989年教育法案中规定的作用和职责开展工作,主要负责管理政府每年为高等教育拨付的30亿新元经费。主要作用是向政府提供高等教育发展建议和策略,检查高等教育策略及其有关项目的实施情况,根据高等教育策略的要求负责向所有提供高等教育的大学和理工学院以及部分私立培训机构提供拨款。现任委员会主席为Belinda Clark女士。
新西兰教师理事会(New Zealand Teachers Council)主要负责全国幼儿早期教育、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认证,审核初任教师培训课程,开展相关科研,通过其法定职能促进教师的职业发展和高质量教学。新西兰重视师资培养,强调教师的资历和专业的标准。担任幼儿早期教育、中小学的教师必须是本科毕业并经过教师教育培训。教师首先要符合上述标准的要求并经过两年实习合格方才能够成为注册教师,每5年要重新申请和审核才能重新颁发注册教师证书。现任理事会主席为Alison McAlpine女士。
大学校长委员会(Universities New Zealand) 是大学间联盟秘书处,由新西兰8所大学校长组成并轮值担任主席。它的主要职责是代表8所大学协调和政府的关系,保障大学的权益和权利,同时也监督大学的运作。大学委员会的作用有:为政府在科技教育等领域提供意见和建议,建立大学课程批准和监管机制,负责保障8所大学的教学质量,向学生提供奖学金、颁发学历学位等。它需要每年向议会提交年度报告,并向公众出版发行。现任委员会主席为Prof.Pat Walsh先生。
新西兰教育国际推广局(Education New Zealand):2011年,新西兰政府为加强教育国际推广,在原有新西兰教育国际推广局的基础上加强了政府支持,强化了其政府职能,特别是加强其在教育国际推广方面协调包括新教育部在内等政府部门的功能。该局工作人员来自新教育部、外交部、新西兰资格认证局以及其他商贸领域领导。重组的新西兰教育国际推广局主要职能是:与院校、其它教育机构共同向海外推广新西兰教育,包括吸引国际学生来新留学,向海外推广新西兰教育和培训服务;与其它教育机构共同管理与国际教育有关的各项活动;研究国际教育市场和营销战略;管理国际教育项目;为国际学生提供在新学习和生活的有关信息等。现任局长为Grant McPherson先生。
以上是由前途出国澳洲留学专家为您解读的新西兰教育体系与教育机构简介。如需进一步了解,或有任何相关疑问,欢迎在线咨询澳洲留学专家。如果您对自己是否适合留学澳洲还有疑虑,欢迎参与前途出国免费评估,以便给您进行精准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