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英国介绍
【政府】实行内阁制。由君主任命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出任首相并组阁,向议会负责。现政府为保守党政府,于2016年7月组成。现任内阁主要成员为:
首相兼财政大臣、文官大臣特雷莎·梅(Theresa May),财政大臣菲利普·哈蒙德(Philip Hammond),内政大臣安布尔·拉德(Amber Rudd),外交大臣鲍里斯·约翰逊(Boris Johnson),大法官兼司法大臣莉兹·特拉斯(Liz Truss),国防大臣迈克尔·法伦(Michael Fallon),就业和养老金大臣达米安·格林(Damian Green),卫生大臣杰里米·亨特(Jeremy Hunt),枢密院大臣兼下院戴维·利丁顿(David Lidington),国际发展大臣普利提·帕特尔(Priti Patel),教育大臣兼妇女事务大臣贾斯汀·格里宁(Justine Greening),掌玺大臣兼上院埃文斯女男爵(Baroness Evans),交通大臣克里斯·格雷林(Chris Grayling),北爱尔兰事务大臣詹姆斯·布罗肯希尔(James Brokenshire),环境、食品和乡村事务大臣安德烈娅·利德索姆(Andrea Leadsom),社区和地方政府事务大臣萨义德·贾维德(Sajid Javid),威尔士事务大臣阿伦·凯恩斯(Alun Cairns),兰卡斯特公爵郡大臣帕特里克·麦克洛克林(Patrick Mcloughlin),文化、媒体和体育大臣卡伦·布拉德利(Karen Bradley),苏格兰事务大臣戴维·芒德尔(David Mundell),商业、能源和产业战略大臣格雷格·克拉克(Greg Clark),脱欧大臣戴维·戴维斯(David Davis),国际贸易大臣利亚姆·福克斯(Liam Fox)。
【行政区划】分为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和北爱尔兰四部分。英格兰划分为43个郡。苏格兰下设32个区,包括3个特别管辖区。威尔士下设22个区。北爱尔兰下设26个区。苏格兰、威尔士议会及其行政机构全面负责地方事务,中央政府仍控制外交、国防、总体经济和货币政策、就业政策以及社会保障等。
伦敦也称“大伦敦”(Greater London),下设独立的32个城区(London Boroughs)和1个“金融城”(City of London)。各区议会负责各区主要事务,但与大伦敦市长及议会协同处理涉及整个伦敦的事务。
【司法机构】有三种不同的法律体系:英格兰和威尔士实行普通法系,苏格兰实行民法法系,北爱尔兰实行与英格兰相似的法律制度。司法机构分民事法庭和刑事法庭两个系统。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民事审理机构按级分为郡法院、高等法院、上诉法院民事庭、最高法院。刑事审理机构按级分为地方法院、刑事法院、上诉法院刑事庭、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是英国所有民事案件的最终上诉机关,也是英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所有刑事案件的最终上诉机关。苏格兰高等法院是苏格兰所有刑事案件的最终上诉机关。
1986年成立皇家检察院,负责受理所有由英格兰和威尔士警察机关提交的刑事诉讼案。总检察长和副总检察长是英政府的主要法律顾问。现任总检察长杰里米·赖特(Jeremy Wright)。
2007年5月,英内政部改组,分为内政部、司法部两个独立部门。内政部专责安全、反恐、移民,打击犯罪、毒品、反社会行为及建立身份证制度等事务;司法部负责法院、监狱、缓刑等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