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加拿大带来的好消息!《入籍法》
好消息!小年刚开始,加拿大就给各位学子一个非常好的消息:《入籍法》C-6修正案定于2018年实施的无权取消公民国籍一项已经开始正式实施!
C-6修正法案,在经过4次更新以后最终定型,对于我们未来的加拿大公民或者拿到枫叶卡的人来说绝对算是好消息。
第一次变更在2017年6月19日正式批准后立即生效的变更有一下几条,图片左边的是以前的公民身份法,右边的是现在更新后的公民身份法。这里看到,图片中标注蓝色的是比较关键的地方,以前是“申请人被要求在获得国籍的情况下继续居住在加拿大。”,更新以后:“这项规定被废除。申请人已不再需要继续居住在加拿大,一旦获得国籍。”针对这项,简单的解读意思就是,只要我们不主动放弃枫叶卡,那么加拿大就无权取消我们的公明身份。
第二次变更在2017年10月11日起生效的变更,以前要求“申请人必须在加拿大呆4年的时间,在申请公民资格之前的四年中,每四年最少需要183天。对于纳税有具体的要求,并且对于移民的人有语言要求,从14-64岁,并且在成为永久公民之前在加拿大生活的日子是不算在移民时间内的。”更新后的要求“申请人必须在加拿大实际存在三年 (1095天 ),在申请公民资格之前,每年没有最少天数。没有了必要纳税的要求,并且缩短了对于移民人的语言要求的年龄18-54岁,最重要的是,在成为永久公民前的5年内,生活在加拿大都可以折算时间在未来的移民时间内。”
第三次变更在2018年1月11日起生效的变更,第四次变更预计将于2018年生效。第三次和第四次的变更对我们正常人没有太大的影响,总结一下就是更加容易移民了。
当然当下的移民政策针对的群体,收益最大的还是留学生,在加拿大求学过,并且也有一定的实习经历,而且年龄上也符合要求,语言上也没有问题,再加上现在变更的移民正常,只能说加拿大对留学生的移民越来越宽松了。
(截图取自加拿大移民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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